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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市政府各部门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

  • 日期:2013-07-04

各部门:

市政府各部门自2013年7月8日至9月30日,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5︰00至18∶00,上午工作时间不变,请各部门注意调整前往办理公务时间。

      特别提示:管委会各部门及我公司工作时间不做调整,下午工作时间仍为14:00至17:30。

      特此通知。

 

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