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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知识培训方案(通知)

  • 信息来源:总经办
  • 日期:2011-07-26

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23号)及合肥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合政〔2010〕192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工作,提高建设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,完善建设领域安全制度建设,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,有效防范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,经研究,于近期举办高新区“高新区建设领域安全培训班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内容

1、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[2010]23号)及合肥市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合政〔2010〕192号)文件解读,合肥市城乡建委贯彻文件的实施意见;

2、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培训:建筑模板、脚手架、高空作业安全防护、施工现场防火、垂直运输设备、临时用电安全、深基坑防护安全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1、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(重点办)全体工程管理人员;

2、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工程管理人员;

3、柏堰管委会、南岗管委会安全管理人员;

4、高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全体质量安全监督人员。

三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
1、时间:2011年7月29~30日,具体安排如下:

(1)29日下午2:30~4:00,文件解读及贯彻意见;

(2)29日下午4:10~5:40,安全技术培训;

(3)30日上午9:00~11:30,安全技术培训;

(4)30日下午2:30~4:00,安全技术培训;

(5)30日下午4:00~5:00,培训测试。

2、地点:高新城创公司(重点办)三楼会议室。

四、培训要求

1、参加培训单位于2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至城创公司(重点办)徐道龙处,联系电话:13866701945。

2、学员须按照培训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,保持会场安静,不得随意出入,不得接听手机,不得在会场抽烟。

五、其他

1、主办单位:高新区建设发展局;

2、承办单位:高新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(重点办);

3、协办单位:高新股份有限公司。  

 

  二○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